各分团委:
根据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关于组建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第25届(2023—2024年度)研究生支教团有关工作的通知》(全国项目办发〔2022〕3号)要求以及《长春中医药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规定,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择优选拔”的方式,在校内招募具备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条件的2023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组成我校第10届(全国第25届)研究生支教团,到西部地区县级以下中小学校开展为期一年(2023年8月至2024年7月)的基础教育教学志愿服务工作。
招募工作将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等文件规定。
二、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我校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的组织和管理,将研究生支教团的组建工作纳入学校整体推免工作,在本校研究生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学校成立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成员由校团委、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招生与就业处、教务处、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纪委负责人及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组成的研究生支教团推免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团委,主要负责执行国家和吉林省有关研究生支教团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并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开展研究生支教团招募工作,确保招募任务的顺利完成。
三、招募条件
学校第25届研究生支教团招募名额为7人,各学院推荐名额为有推免资格的毕业生总数的1%,且只保留整数位,校级学生组织工作人员由校团委直接推荐,推荐名额数不超过学校研究生支教团推免名额数上限,且不占各学院推荐名额。
(一)基本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专本衔接、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的学生)和在读研究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理想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创新意识,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具有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违规记录。凡有不良记录者,一票否决,不得入选。
5.非任选课无不及格记录。
6.在读期间“必修课”中考核方式为考试的课程综合成绩(考试课平均成绩×0.8+德育成绩×0.2)排名居于本专业学生总数的前15%。
7.全国大学英语四级以上(含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学习小语种的学生,须有国家认可的相当于上述水平的考试合格证书。
8.具有市级以上(含市级)优秀大学生(或同类)称号可突破“基本条件”第6项中综合成绩排名的要求,其综合成绩排名可放宽至不低于本专业学生总数的前1/3或第7项基本条件,只可选择突破1项基本条件。具体称号由校团委和党委学生工作部认定。
9.招募人员为校级学生组织工作人员,须担任校团委学生副书记、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部门负责人(任期须满一年);或各学院学生组织工作人员,须担任院团委学生副书记、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部门主要负责人(任期须满两年);或各班级团支书、班长(任期须满两年)。
10.身心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体育成绩须合格,但成绩不计入必修课总成绩,能胜任西部地区基础教育志愿服务工作。
1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证或已报名参加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者;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有志愿服务经历者,尤其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表现优异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12.积极鼓励在读研究生申报研究生支教团项目,在读研究生申报研究生支教团项目推免条件限制,且不占学校推免名额。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被“推荐”:
1.本人无“推免”意向;
2.身心有严重疾病,不符合研究生支教团体检标准及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3.受过行政处罚,校规校纪或党、团组织纪律处分。
(三)获准被推荐的学生,如果在毕业之前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1.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毕业综合成绩不及格;
2.毕业时未取得学士学位。
3.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采取其他不正当方式者。
四、工作步骤
1.公开招募环节:9月16日—17日。公布学校第10届(全国第25届)研究生支教团招募通知,校内宣传动员。凡符合要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可将《长春中医药大学第10届(全国第25届)研究生支教团申请表》(须本人签字)、学习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公章)及获奖、志愿服务经历等相关材料扫描为PDF文件,到所在学院团委报名。由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筛选推荐并签字盖章,9月18日9:00前将申请材料纸质版和PDF版报送学校研究生支教团工作领导小组。
联系人:于冰,联系电话:0431-86172257或13304312212。
2.资格审查环节:9月18日,各学院负责审核申报人报名材料。学校领导小组对学院上报的报名材料进行复核,并确认初选名单。
3集中面试环节:9月19日,校团委统一组织安排,学校研究生支教团推免遴选领导小组对资格审查合格的申报人进行统一集中面试,采用百分制。
4.公示环节:9月19日—9月25日,拟录取名单在校内公示。
5.体检环节:9月20日,拟录取志愿者和递补志愿者按照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研究生支教团体检项目及标准要求,统一进行体检。
6.决策环节:经公示无异议后,录取结果上报学校研究生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7.核查环节:9月25日,填写教育部《推免生登记表》,报省招办核查,领取推免生网报校验码,并组织入选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签订《招募协议书》。
8.注册登记环节:10月25日前,指导入选研究生支教团成员登录西部计划官网,在“第25届研究生支教团报名注册信息系统”中填报相关信息,并由学校项目办进行审核。
由于目前学校疫情防控形势,第25届研究生支教团集中面试环节将采用线上面试,具体安排详见附件2。
五、保障机制
1.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推荐免试研究生规定,为入选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协调办理相关手续。取得研究生支教团推免资格的同学,研究生院将依据其本科所授学位指导填报本校硕士专业。志愿服务期间,应届本科毕业生保留一年研究生入学资格,在读研究生保留一年学籍。
2.按照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关规定,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享受服务期为一年的有关政策。志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计算服务期及工龄,并在服务证书及服务鉴定表中体现。
3.志愿服务期间,工作生活补贴、社会保险、商业保险等服务保障,执行当年度西部计划实施方案有关规定。
4.志愿者在支教服务期间,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研究生支教团的各项规定,不得单方终止协议。因个人原因无法完成支教工作、所承担的支教工作为不合格者,或有不当言行造成不良影响且情节严重者取消研究生入学资格;因其他原因所致不能准时返校读研的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5.志愿者在本科毕业时,学校授予参加研究生支教团的志愿者“志愿服务西部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学校一次性给予每名志愿者3000元生活补助,并举行欢送仪式。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学院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志愿者事业和志愿服务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新时代研究生支教团工作在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推动实践育人、培养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弘扬志愿精神等方面的重要意义,切实将研究生支教团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各学院应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的具体落实,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工作。
2.精心组织。各学院要充分利用网络、宣传栏、宣讲会等多种途径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引导大学生树立到西部去、到基层去、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的远大志向,同时帮助大学生做好各种咨询解释工作,切实做好学生的思想和心理准备,协调做好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学籍档案管理、党团组织关系转接等事宜。
3.严肃纪律。选拔过程中,严格落实“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招募通知与选拔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布,接受监督,杜绝弄虚作假行为,对招募遴选过程中出现违纪违规的行为将严肃处理。
长春中医药大学究生支教团
推免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校团委代章)
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