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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市委、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共同举办交警朝阳大队女子中队市级青年...

        

 

      为纪念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开展二十周年,扩大青年文明号的社会影响,10月31日,团市委、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共同举行交警朝阳大队女子中队市级青年文明号授牌暨为民服务示范承诺活动。市委副书记郑文芝,团市委书记赵心锐,市公安局政治部主任公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王玉民,团市委副书记丁佳出席活动。授牌仪式由丁佳同志主持。
      与会领导首先来到女子中队服务窗口进行参观指导,关切询问她们的工作和生活,对警察尤其是女交警的辛苦工作表示肯定和慰问。活动中,团市委书记赵心锐宣读了《关于授予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朝阳大队女子中队市级青年文明号的决定》。赵心锐勉励女子中队青年集体珍惜荣誉,立足岗位,通过更好地服务群众、奉献社会,不断扩大青年文明号品牌影响。市委副书记郑文芝为女子中队“青年文明号”集体授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王玉民致辞。参加活动的领导为女子中队队员代表授予“青年文明号集体”绶带。活动中,女子中队“青年文明号”集体做为民服务示范承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诚信为本,有诺必践,恪尽职守,率先垂范。队员们表示将在工作中以过硬的本领、扎实的作风,为全市青年树立榜样,为保障交通安全、建设幸福长春保驾护航。与会领导还为女子中队发放了由吉林省汇车易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的冬季御寒保暖鞋。
      今年是青年文明号活动开展20周年。自1994年团中央启动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以来,团市委紧紧围绕全市党政工作大局,始终遵循“践行职业道德、岗位建功成才、争创一流业绩”的工作主线,在长春各领域广泛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20年来,全市共有17个青年集体获得国家级青年文明号;226个青年集体获省级青年文明号;1313个青年集体获得市级青年文明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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