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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募选拔第二十二届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的通知

各分团委:

根据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关于组建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2020-2021年度(第22届)研究生支教团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全国项目办发〔2019〕14号)要求以及2019年《长春中医药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规定,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择优选拔”的方式,在校内招募2020届应届本科毕业生,组成我校第7届(全国第22届)研支团,到西部地区县级以下(西藏、新疆除外)中小学校开展为期一年(2020年8月至2021年7月)的基础教育教学志愿服务工作和力所能及的社会扶贫、志愿服务、各类公益活动等,同时按照当地团组织安排可兼任所在乡镇、学校团委副书记,参与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

二、组织领导

中国青年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工作由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共同组织,具体工作由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负责。为了加强对我校青年志愿者的组织和管理,学校成立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的校领导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成员由校团委、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招生与就业处、教务处负责人,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组成,主要负责执行国家和吉林省有关研究生支教团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并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开展研究生支教团招募工作,确保招募任务的顺利完成。

三、招募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中医学专业定向生)和在读研究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理想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创新意识,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具有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违规记录;

5.在读期间“必修课”中考核方式为考试的课程平均成绩和综合排名均居于本专业学生总数的前50%;

6.非任选课无不及格记录;

7.全国大学英语四级以上(含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学习小语种的学生,须有国家认可的相当于上述水平的考试合格证书;

8.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体育成绩必须合格。

9.担任校级学生组织(校团委、校学生会、社团联合会)部长级以上学生干部(不含副部长、任期必须满一年)、各学院团委学生副书记、学生会主席(任期必须满一年),工作成绩突出。

10.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减免基本条件中第7项。

1)以第一作者在《科学引文索引(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或《工程索引(EI)》等期刊源发表本专业论文,且署名为长春中医药大学。

2)参加国家级或教指委举办的与我校学科专业相关的竞赛获得团体一等奖以上(含一等奖)全体或个人一等奖以上(含一等奖)。

3)参加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竞赛等国家级创新创业竞赛获得国家级一等奖、金奖或特等奖项目团队核心成员(在团队中排名前3)、二等奖或银奖项目团队负责人。

4)具有市级以上(含市级)优秀大学生(或同类)称号。

5)在校期间征兵入伍且完成者。

6)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的直系血亲(专指申请人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所学专业为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针灸推拿学、中医儿科学等医学专业,在学术研究上有培养潜质。

7)参加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前3名;或连续两次获得省市体育比赛第一名。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被推荐:

1.本人不自愿。

2.身心有严重疾病,不符合研究生支教团体检标准及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3.曾受党、团组织或校规校纪纪律处分或行政处罚。

(三)获准被推荐的学生,如果在毕业之前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取消其推免资格:

1.毕业考试或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成绩不合格

2.毕业时未取得学士学位。

3.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者。对已录取者,一经发现取消录取资格和研究生学籍。

四、工作步骤

1.公开招募环节:9月4日—8日。公布支教团招募通知,校内宣传动员。凡符合要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持《长春中医药大学第7届(全国第22届)研究生支教团申请表》、学习成绩单(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教务处公章)及获奖或志愿服务经历等相关材料,到所在学院团委报名。由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筛选推荐,9月8日报学校研究生支教团工作领导小组。

联系人:于冰,联系电话:0431-86172257。

2.资格审查环节:9月9日—10日。各学院负责审核申报人报名材料。学校领导小组对学院上报的报名材料进行复核,并公布初选名单。

3.综合考察环节:9月11日—9月12日。校团委统一组织安排,学校研究生支教团工作领导小组对资格审查合格的申报人进行统一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笔试成绩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依据面试成绩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

4.体检环节:9月16日。拟录取志愿者按照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研究生支教团体检项目及标准要求,统一进行体检。

5.公示环节:9月17日—9月23日。拟录取名单在校内公示。

6.决策环节:经公示无异议后,录取结果由研究生支教团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通过。

7.核查环节:9月24日—9月25日,填写教育部《推免生登记表》,报省招办核查,并领取推免生网报校验码。

五、管理机制

1.团中央、团省委青年志愿者工作部以及高校团委负责集中宣传、培训、总结、评估、表彰工作;研究生支教团成员在支教期间的管理工作由团中央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服务地团省(区)委和校团委共同负责,具体工作由受援地项目管理办公室承担,学校设有项目督导员和项目办公室。

2.志愿者在支教服务期间,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研究生支教团的各项规定,不得单方终止协议。因个人原因无法完成支教工作、所承担的支教工作为不合格者,或有不当言行造成不良影响且情节严重者取消研究生入学资格;因其他原因所致不能准时返校读研的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3.取得研究生支教团推免资格的同学,研究生院将依据其本科所授学位指导填报本校硕士专业。

六、政策保障

1.按照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关规定享受服务期为一年的有关政策。志愿服务期满,统一填写《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研究生支教团)服务鉴定表》,由服务县项目办会同服务单位进行考核并盖章,由高校项目办负责协调记入学生档案。全国项目办印发志愿服务证书,作为志愿者享受相关政策的依据。

2.学校项目办负责按照教育部有关推荐免试研究生规定为入选研支团志愿者协调办理相关手续。志愿服务期间,应届本科毕业生保留一年研究生入学资格,在读研究生保留一年学籍。学生档案由学校保管,党团组织关系临时转到服务所在地党团组织。

3.志愿服务期间,生活补贴、交通补贴等执行西部计划志愿者有关规定。社会保险享受与西部计划志愿者同等政策。

4.志愿者在本科毕业时,学校授予参加研究生支教团的志愿者“志愿服务西部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学校一次性给予每名志愿者3000元生活补助,并举行欢送仪式。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要充分认识西部计划暨研究生支教团作为国家重大人才工程“高校毕业生基层培养计划”子项目的重大意义,把研究生支教团组建,作为支教团工作的起点和基础。各学院应当予以高度重视,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的具体落实。

2.精心组织。各学院要充分利用网络、宣传栏、宣讲会等多种途径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引导大学生树立到西部去、到基层去、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的远大志向,同时帮助大学生做好各种咨询解释工作,切实做好学生的思想和心理准备,协调做好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学籍档案管理、党团组织关系转接等事宜。

3.严格遴选。选拔过程中,各学院应严格落实“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招募通知与选拔结果应在本院范围内公布,接受监督,杜绝弄虚作假行为。应严格挑选,重点强化学生参加研究生支教团的志愿性,切实把好招募关。

附件:长春中医药大学第7届(全国第22届)研究生支教团申请表

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支教团工作领导小组

                                         (校团委代章)  

                                         2019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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