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下发了《专项评估结果及处理意见的通知》(学位﹝2016〕5号),我校药学、中药学2个专业学位授权点顺利通过专项评估,评估结果均为合格。
2014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是对2009—2011年获得授权的学术学位授权点和专业学位授权点进行的评估,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负责,评估结果分为合格、限期整改、不合格三个等级。2014年以来,我校认真贯彻落实专项评估相关文件精神,研究生院与相关学院、学科建设办公室协同配合,统筹谋划、精心组织,确保了评估工作取得实效。
药学、中药学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的顺利开展,为学校下一步的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起到了示范作用,强化了管理工作,促进了学位授权点的内涵建设,确保了教育质量的持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