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15年度“吉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学校将于近期组织开展2015年度“吉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计划”)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凡我校非2015年毕业的本科生均可申报“大创计划”。
2.项目申报以团队为主,每个团队由3-5人组成(含项目负责人),考虑到多角度、多层面的培养学生科研能力以及项目研究的连续性,建议项目组成员由不同年级、不同专业的学生共同组成。
3.项目负责人以大二学生(本科四年制)、大三学生(本科五年制)为宜,必须保证毕业前完成项目结题工作。每名学生只能参与一个项目。
二、项目类别
“大创计划”共分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三、选题要求
1.“大创计划”以学生自主选题为主,学生自己设计题目及实施方案,自己联系指导教师,在教师指导下进行项目研究。学生也可以联系教师(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请教师帮助选题,并在教师指导下进行项目研究。
2.“大创计划”选题应符合本科生研究的能力范围,可操作性强,遵循量力而行、循序渐进的原则,避免项目过大、偏难。
四、填报要求
学生须在教师指导下认真填写《吉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请书》,格式要求如下:
1.封面:填写内容用仿宋体四号字填写,字体在横线中间;“项目类别”填写时将所选类别前“□”替换成“■”。
2.表格部分:“申请人或申请团队”用宋体5号字,其他选项内容填写用宋体小4号字;“项目类别”在项目类型前“( )”替换成“(√)”;段落填写首字空2格。
3.“导师推荐意见”一栏要写出导师的个人意见,不能只填 “同意”。“签名”部分一律手写,不准打印。
4. 为保证评选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申请表”中凡涉及指导教师信息的部分暂不填写,待初审结果公布后另行补充完整。
五、遴选原则
1.原则上要求同一名教师只能指导一项课题。
2.同一单位申报的课题,研究方向及内容相近者,一般只立项一个,排名靠前者优先立项。
3.以下情况原则上一般不予立项:
(1)项目申请书填写不规范。
(2)研究内容缺乏创新性。
(3)选题过大、偏难,可操作性不强。
(4)研究内容与以往“大创计划”相同或相近者。
六、评审要求
1.各学院、相关部门自行组织专家,按“遴选原则”对本单位教师指导的项目进行初审并排序。排序结果将作为学校最终推荐项目的主要依据。
2.教务处对全校项目进行汇总并组织二次评审,产生“拟推荐省级‘大创计划’项目名单”,全校公示后报教育厅审批。
七、材料报送
1.各学院、相关部门请准备好《吉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请书》一式两份、汇总表(按初审结果排序)一式一份、推荐表(按初审结果排序)一式一份,以及上述材料电子版。创新训练项目材料统一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办公楼408室),联系人:李敬超,联系电话:86172408。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材料报送至校团委(办公楼226),联系人:梁钟艺,联系电话:86045157。
2.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5月7日,预期未报者不予受理。
3.关于“大创计划”的具体工作流程、实施及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详见《长春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请登录学校网址,点击进入教务处网页—实践教学—实验教学管理栏,自行下载浏览。